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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提升3类照明产品能效水平
发布时间:2022-11-30作者:文章来源: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选取的20项重点用能产品设备中,涉及LED筒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等3项照明产品。《通知》明确了3项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指标以及相关产品推广政策,为照明行业节能降碳提供了精准指引,对促进照明行业节能降碳升级、引导生产生活领域照明绿色消费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1.明确标准引领
《通知》中3项照明产品的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均不低于相关产品强制标准规定的1、2、3级能效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精准落实及推广应用相关产品设备提供了技术依据。照明企业应及时了解相关要求标准,积极提升产品能效水平。
2.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通知》鼓励各级单位优先采购、推广先进水平的照明产品,未达到准入水平的产品不得进入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产品达到先进水平的照明企业可积极参与相关采购项目,加大先进水平照明产品推广力度。
3.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
《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照明产品生产销售,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相关照明产品更新换代和改造升级,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照明产品。未达到准入水平的照明企业应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开展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4.注重优化供给
《通知》提出要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高能效照明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金融支持,鼓励向研发生产高能效照明产品的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同时,鼓励产业聚集地可进一步丰富相关举措,综合运用价格、投资、金融等措施,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提质增效。高能效照明产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关注政府相关扶持政策,了解详情享受政策红利,不断增强自身企业竞争力。
照明用电量占社会用电总量的13%左右,降低照明用电量对我国节能降碳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落实《通知》要求加快推广先进水平的照明产品也是照明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照明企业应根据《通知》要求加大资源投入,提前布局技术工艺升级和市场推广,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优质照明产品的供给能力,为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光明力量”。